TAG标签 观后感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观后感影评 > 观后感范文 >

音乐剧《摇滚红与黑》观后感

来源:http://www.guanhougan.cc作者:观后感时间:2025-05-11 09:29阅读:
音乐剧《摇滚红与黑》观后感
摇滚红与黑

点击这里赞助|制作不易,敬请支持
《摇滚红与黑》是部音乐剧,脱胎于司汤达的《红与黑》。《红与黑》作为文学史上的经典,其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也曾被列为禁书。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主角于连更因其展现的复杂人性,成为文学史上十分具有争议性的典型人物。

(一)作为音乐剧

1.剧情

出于时长考虑,音乐剧在保留关键剧情的基础上做了删减与改编。于连帅气,天资聪颖,记忆超群,意志力非凡。只可惜他作为木匠之子,出身不太好,但他认为自己颇有天赋,故而野心勃勃,他以自己卑贱的出身为耻,一心想要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出人头地。因此,同样穷苦出身的拿破仑成为了他偶像。他凭借会拉丁语圣经的资本在维立叶尔市长家里当上了家庭教师,与悄悄和市长夫人德·瑞那尔夫人陷入爱河。纸包不住火,他们的恋情遭人举报被捅破后,于连不得不远走贝尚松神学院。然而,教会内部的勾心斗角使于连不满,于是他又离开神学院去往巴黎,成为侯爵的秘书。他的才能与骄傲吸引了侯爵的女儿玛蒂尔德。两人相爱结婚,于连被受封为骑士,他出人头地的梦想似乎就要实现了。此时侯爵收到德·瑞那尔夫人被迫写的一封揭发信,导致于连的梦想破灭。他到了维立叶尔的教堂向德·瑞那尔夫人开了两枪。于连被捕入狱。德·瑞那尔夫人与小姐买通狱吏,使于连免受虐待。在狱中,两人误会解除,于连疯狂地爱上了德·瑞那尔夫人。他拒绝玛特尔和德·瑞那尔夫人为他上诉,在法庭上慷慨陈词,被判死刑。相较于原著,音乐剧在于连被判刑之后的尾声部分做了模糊化处理。

2.演员与歌剧的角度

于连的扮演者科莫从外表而言,与书中描写十分贴切,他有着红扑扑的清秀脸庞,少年气十足,他的声音富有激情与爆发力。

德·瑞那尔夫人的扮演者气质高雅,作为女中音,声音很有质感。玛蒂尔德小姐清丽可人,仿若玫瑰,声音清脆高昂。都很符合想象。

而作为音乐剧最主要组成部分的音乐,更是广受好评,不仅旋律动人,歌词也颇有韵味。其中最有名的要数于连内心独白的《荣耀向我俯首》,值得一听。

(二)从于连看伪善

于连在后世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野心家的代名词,但我觉得,在剧里,他只是一个有灵性的,还具有某些热情的人罢了。他虚伪吗?或许是的,但他也同样是真诚的,他每次都让心里话脱口而出-在那些可能需要守口如瓶的时候。

伪善,作为真诚的反义词,是古今中外道德伦理学探讨的重要内容。中外对于伪善这个的命题看法有诸多不同之处。

两千多年前,孔子所言:"乡愿,德之贼也。"可谓是儒家对于伪善问题最早的认识。即把乡愿看作是自己向别人伪装成有德的有意为之假象。却鲜有人指出其中的“自欺”的是出于一般人格中的普遍心理结构。而康德对伪善的批评正是从此入手,在他看来,伪善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说谎和造假,自欺和欺人是生而为人所不能摆脱的人格结构中的“原罪”。这种“原罪”深刻根植于西方宗教传统,是“根本恶”,因为这种恶完全出自人的自由意志。而中国人通常说赤子之心,仿佛一颗赤子之心就可以做到完全真诚而没有伪善之意; 即所谓“反身而诚”,但这个是“诚”本身是没有标准与准确定义的,要怎样才算是真正的诚呢?哪怕再真诚的人,也有可能完全听任自己的直接感觉(如同情心)而忽视了道德法则的普适性。道德律固然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起作用,但完全“出自道德律”,即出于自我的义务,是几乎不可能的。因为他的感性的动机总是成为他的自由意志的一个重要选项。(这也为后世尼采的横空出世打下基础)而最不可救药的是,当人们这样做的时候,他通常会真心地以为自己是道德的,甚至会有种出于道德上的自我崇高感。(邓晓芒老师对此有精彩详细的论述,有兴趣的可以去了解)

康德的伪善观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个即上述道貌岸然式的伪善;另一个是伪装出一副虔诚的态度,靠自轻自贱和奴颜卑膝来获得有权势者的宠爱和宽恕,这即谄媚逢迎式的伪善。

康德的名言“有两种东西,我们愈是时常愈加反覆地思索,它们就愈是给人的心灵灌注了时时翻新, 有加无已的赞叹和敬畏 ——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令。”

于连对于自己的欲望是坦诚的,尽管他表面或许伪装的很好。但在最后审判时,心中的道德律令促使他对于自己的罪恶供认不讳。

但这更像是一种对上流社会的指控。

“我的罪不只这一重,罪在野心勃勃,罪在痴心妄想,罪在妄图改变命运,成为我永远无法企及的人。罪在出生贫穷,先生们,这是我最大的罪孽,这罪孽一定会被严审,毕竟在座的陪审员一个农民出生的也没有,尽是些卑鄙的小资产阶级,恨透了我这个出生卑微的年轻人,误以为肚子里有点墨水,就可以混迹于你们这些富人引以为傲的社会”。

说完这番话后,怀着对夫人的爱恋,他可以坦然赴死了。

未经审视的人生不值得一过。

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他进行了对自我的反思,也就过了一种值得一过的生活。

这种在法庭上申辩的传统,我想应该是源自苏格拉底(当然,应该也是最有名的一个)。王尔德,魏尔伦都上过法庭,王尔德在法庭上的慷慨陈词流芳百年“这不敢说出名字的爱,就是柏拉图作为自己哲学基础的爱,就是你在米开朗基罗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中找到的爱。这种深沉热情的爱,纯洁而完美。这个世界不能理解这种爱,只是嘲笑它,有时还因为它而给人戴上镣铐。”

我站在这里,接受你对我的审判,但真正能审判我的,只有上帝。

因为,我去死,你们活着,哪种更好,唯有神知道。

(三)从于连看人性复杂

于连的感情线是故事的主要线索,所以总有人要争论于连更爱哪一个或者爱谁。但我觉得意义不大。玛蒂尔德和德.瑞那夫人(露易丝)作为双女主,各有千秋。有着各自的魅力。于连是利用了她们,但于连的感情是真挚的。这两种爱是不同的。

夫人自十六岁嫁给市长之后过的是平淡无奇的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夫人虽然年纪略长,但其实心智还是相对稚嫩的,于连给了她久违的激情,让她开始重新认识自己。当然,她也为此承受了道德的谴责。(音乐剧和原著都有细腻的体现)

在狱中,当两人误会解除,应该是于连真正爱上夫人的开始。

露易丝死了,世界崩塌,而她活着,是爱对我的惩罚。

从世俗伦理来看,于连插足了夫人的婚姻,似乎是不道德的。但若从超越道德的角度来看,我想,这爱是不容否定的。

你原谅了我,我明天就可以为此赴死了。

露易丝,我们没有未来,我也不想要未来了,我情愿用未来换取我们的现在。

而玛蒂尔德出生于贵族,身边都是献媚的人,她对此感到厌倦,她是高傲的,很有自己主见,她渴望着不同。

当两人因政见不同,于连拿着剑指向她的时候,应该是她爱上于连的开始。她觉得于连和那些人不一样,她觉得和于连这样的与众不同的人相爱也会显得自己很与众不同,相较于爱一个具体的人,她爱的是爱情本身

她善变,若即若离,于连为此很苦恼,于是两人的拉扯也是掌控欲驱使,想要掌握主动权。

正如歌词唱的:偏爱月色动人,怎奈夜色弄人。每当我躲开你,你却来迎合我,当你深陷其中,我又抽身离开。

于连很清楚这一点,知道玛蒂尔德可能在多年以后为这段感情而后悔,甚至会对孩子不管不顾,所以他拜托夫人照顾孩子。

于连复杂的人性不仅与其感情密切相关,也在于他最终的抉择。

人性善恶之争长达千年,直至康德,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人性是自由的。这种自由通过个人的选择体现。而影响个人选择的,无疑是道德律令。

于连的魅力,恰恰在于超乎传统道德的复杂人性,而非出于最朴素简单的道德上非黑即白。对于别人进行道德谴责是很容易的,可是,别人对你的伪善所进行的道德谴责同样也是伪善,这种伪善比起个人的伪善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这些人只是在自己置身事外的事上在评头论足,以此显得自己品德高尚,但却并没有实际的行动。他们去猜测和品评行动者的伪善动机时,无非是想展现自己占有道德优势,而空洞的道德批判“其本身就是卑鄙的”,同样是“伪善”。这种生硬态度(硬心肠)无视优美灵魂的内心痛苦和矛盾,甚至当优美灵魂坦白承认自己的伪善时也仍然起劲地作置身事外的批判,这就使优美灵魂陷入精神的错乱,使一切内心真诚都成为不可能的了。所以将于连简单的归为渣男,而忽略了人性的复杂,是件多么浅薄的事。

于连所追求的,从表面看是荣耀与权利,而归根到底,是对自我身份的认同,是幸福。

德福一致是伦理学的重要课题。康德认为幸福是人类实践理性所必然要期望的东西。问题不在于否定幸福,而在于颠倒通常人们所认为的幸福和道德的关系,不是说为了幸福而道德,而要因为道德而幸福,这样,道德和幸福重新统一起来。这种幸福和道德的和谐一致才是至善,是实践理性真正的最终目的。也正是因为德福并不总是一致,所以需要上帝来做最后判断与保证。

每个人对于幸福的定义是不一样的,于连最开始就认为荣耀使我幸福,而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他反到怀念起在夫人家教书时那段平静的日子。

我要荣耀让我俯首,我却向爱投降。

而死亡,洗刷了他的原罪。

于连死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

玛蒂尔德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买下了他的头颅,亲自把情人送到情人生前选好的墓地。许多教士护送灵柩。谁也不知道,玛蒂尔德独自坐在蒙着黑纱的灵车里,膝上放着她已故情人的头颅。

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正如夫人唱的:这纷扰的尘世间,若没你相伴,生存将毫无意义。

我觉得,玛蒂尔德最爱于连的时候就是抱着他头的时候,就像多年以后王尔德笔下的莎乐美,她此刻应该突然意识到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于连这个人了,再也没有人是于连了,头颅是战利品,是最后的慰藉,也是她对于爱的幻想的实在,她的偶像此刻和她融合。或许,她也得到了她真正想要的。

于连的道德感也正是他悲剧的源头。

如果他道德足够败坏,完全可以活下来,这也是夫人和小姐都希望的,但他却求死。在能生的时候求死,恰恰论证了康德所言道德律令在实践理性中的作用。

也正是于连自己说的,我也许渺小,但绝不低贱。

我愿爱到至死不渝,满盘皆输,你们呢?

于连做到了。

于连是阶级的挑战者,欲与天公试比高。他想复制拿破仑的成功,但拿破仑的成功几乎不可复制。在最后,于连扔了拿破仑肖像,看似放下了执念。但难道他真的不爱拿破仑了吗?未必。拿破仑从来都是他的精神支柱。或许,于连最爱的还是拿破仑和自己。他天性如此,对于权力与荣耀的追逐贯彻他的一生。

(四)总结

品读一部作品,离不开其时代背景。《红与黑》,“红”代表了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宗教。从两者交融,冲突,导致的结果就是于连这样的小人物的悲惨命运。

除却时代背景之外,于连作为殊相的特殊性无疑也是其悲剧色彩的源头。相较于巧合,于连木匠之子的设定,我更相信是作者的有意为之,因为耶稣也是木匠之子,两人最后都上了刑场。

康德哲学对于这些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康德的哲学体系围绕着四个问题展开,即“我能知道什么?”“我应当做什么?”“我能希望什么?”以及最终的问题“人是什么?”

“人是什么?”

这里的人无论作为共相还是殊相,人无论对自己还是对他人都是目的,人对于德行(一种道德上的坚强)是富有责任的。

“人是什么?”

不仅是康德整个形而上学体系的最高命题,也是千古难题。通常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而言,人是有理性的动物。人和动物区别开的主要特点,是自由主动者的资格。意志自由是人的自由本质,这种纯精神的活动,是人性的产物。

康德与黑格尔穷尽了理性之路,直至尼采横空出世,另拓道路,权力意志登上舞台,人的本能欲求成为了研究对象。这种最原始的冲动正是生命力的象征。康德固然限制了理性,为信仰留下地盘,但理性本身是在妄图消解这种生命力。

“人是什么?”

相较于康德穷尽一生所追寻的先验的普遍必然性真理,于连作为个性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哪怕这个答案可能并不完美。正如司汤达的墓志铭:恨过,写过,爱过。 观后感 http://www.guanhougan.cc/fanwen/31524.html
转载分享本站内容http://www.guanhougan.cc,请保留文章来源信息和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