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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之上》观后感:当环保部门沉默时,别忘了你身后站着检察院

来源:http://www.guanhougan.cc作者:观后感时间:2026-04-09 11:03阅读:

《江河之上》观后感:当环保部门沉默时,别忘了你身后站着检察院


看完电视剧《江河之上》,最让我震撼的不是那些触目惊心的污染画面,而是剧中揭示的一个常被忽视的法律现实:当环保部门对污染问题“视而不见”或“执法不力”时,我们还有另一条法律途径——向人民检察院举报,由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电视剧里的现实映射


剧中,七星运盛化工厂长期非法排污,导致农田被毁、鱼塘遭殃,村民连一口干净水都喝不上。村民们四处投诉,环保部门却反应迟缓、处罚不力。这种“企业污染-群众举报-部门推诿”的循环,在现实中并不少见。


但剧情没有止步于此。当环保部门未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时,检察机关站了出来。剧中虽然没有直接展现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完整情节,但其反映的环境司法实践,正是我国近年来环境治理法治化进程的缩影。


法律赋予的“监督之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意味着什么?


当环保部门该查不查、该罚不罚、该管不管时,检察院有权“监督监督者”。


这不是替代环保部门执法,而是通过法律程序督促其依法履职。就像剧中展现的,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不仅包括环保社会组织,也包括人民检察院。


现实中的成功案例


《江河之上》中“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改编自真实案例。2019年,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对非法捕捞、收购、贩卖长江鳗鱼苗的涉案人员提起刑事诉讼,同时向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判决被告承担生态资源损失850余万元。这一案件创造了“全链条”追责的先例。


在行政公益诉讼领域,全国各地已有许多成功案例:




某地环保局对违规排污企业处罚过轻,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环保局重新调查并作出顶格处罚



某地水利局对河道非法采砂监管不力,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法院判决水利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某地自然资源局对非法占用耕地行为查处不及时,检察院介入后推动复耕复绿




普通人如何运用这一法律武器?




发现线索:当你发现企业长期排污、破坏生态,而向环保部门多次反映后问题仍未解决时,可以留意环保部门是否存在“该立案不立案、该处罚不处罚、该移送不移送”等不作为情形。



收集证据:保留好污染现场的照片、视频,环保部门的回复记录(包括电话录音、书面回复等),以及能证明污染持续存在的证据。



向检察院反映:携带证据材料到当地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反映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线索即可立案,不要求必须是直接受害人。



配合调查:检察院受理后,会对环保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可能调取执法卷宗、询问相关人员。你的证据将成为重要参考。



关注结果:检察院审查后,如果认为环保部门确实存在不作为,会先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如果环保部门在两个月内仍不整改,检察院将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不只是环保,更是法治进步


《江河之上》展现的,不仅是环境保护的艰难,更是法治力量的成长。当行政监管出现“失灵”,司法监督及时补位,这正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体现。


剧中法官罗远说:“环境保护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全社会的事。”同样,监督环保部门依法履职,也不只是检察院的事——每个公民都可以成为公益诉讼线索的提供者、法治进步的参与者。


下次当你看到黑臭水体投诉无门、闻到刺鼻气味无人处理时,请记住:除了拨打12369环保热线,你还可以走进人民检察院的大门。因为守护绿水青山,法律给了我们不止一种武器。


在江河之上,司法力量正在成为守护生态环境的坚实屏障。而这份力量,需要每一个关心环境的人的共同激活。 观后感 http://www.guanhougan.cc/juping/35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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