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www.guanhougan.cc作者:观后感时间:2026-07-06 09:3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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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森中有林》观后感
今天看电影——《森中有林》,全剧的转折点是廉加海选择报案,意外导致女儿死亡。廉加海的行为引起了我的深思,他这样做,是真的应该这样做么?我内心的情绪有强烈的不适,直觉感觉哪里不对劲,让我想想……
我把思考一步步记录下来:
先说我的结论,不认同他的做法!
这里面有一个问题,电影没替观众回答:廉加海为什么坚持要报案?
你可以说这是公民义务,是法律意识。但我告诉你,这是自欺欺人。
法律是什么东西?法律是让人活的,不是让人拿来自我感动的。
王放捅死郝胜利,是激情杀人。郝胜利是什么人?地头蛇,欺男霸女,对王秀义多年施暴。王放那一刀下去,不是预谋犯罪,是一个儿子看到母亲被打的本能反应。你告诉我,廉加海把这个案子报上去,国家正义就多一分了?社会的道德水准就提高一毫米了?不。什么都不会变。只是廉加海自己心里那本账平了——"我做了正确的事。"但什么是"正确"?法律让你背叛一个你爱过的女人,让你把她的儿子送进监狱,让你亲手斩断你和王秀义之间最后一点人的温度——然后你管这个叫"正确"?这不是正确。这是一个人被社会教条训练出来的条件反射,是虚幻的“正义”。
法律从属于人。
人不是因为要服从法律才组成社会的;人组成社会是因为一个人活不下去,需要互相保护。法律是为这个服务的工具。工具不是目的。当廉加海为了他脑子里那个虚幻的"法律正确"而否定具体的人——王秀义、王放、甚至否定他和王秀义之间的情——他背叛的不是法律,他背叛的是法律之所以存在的理由。他以为自己在做一件正义的事。他做的只是把工具供成了神,然后把连普通人都有的朴素情感却扔到了一边,狠心啊。
再看王秀义。
儿子在学校出了事,她护。儿子捅死了人,她护。她从头到尾没有做过一次"正确"的决定——从法律的角度。但她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是一个母亲应该做的事。
母亲保护孩子不需要理由。不需要哲学论证,不需要道德推演,不需要在"正义"和"亲情"之间权衡。你问一个母亲为什么保护儿子?这问题本身就荒谬。
我有一个朋友跟我争论,说王秀义这样是在害王放——包庇让他无法面对自己的罪,一辈子活在阴影里。我说你讲的是对的,王放的悲剧有一半是他母亲"爱"出来的。但这不能推导出王秀义做错了。因为"对"和"错"是人在安全的距离上才能说的话。当你儿子手上的血还没干,你脑子里没有"对错",你只有"怎么办"。王秀义的所有选择都不是选择——她是被推着走的,被母亲的本能推着走。
这叫人性自然。
卫峰。
站在普通人的角度,用朴素的情感去理解,是楷模,能做到如此不易。
他是刑满释放人员,落魄的时候王秀义给了他饭票,能像人活着。后来王秀义找他帮忙毁尸灭迹,他无言而做。再后来他失手导致廉婕车祸死亡,他不跑、不辩、不求饶。他穿上白西装,来到廉加海面前,交待清楚,吃下毒饺子。
他有恩报恩,有罪偿罪,同一把尺子,不挑对自己有利的那头。大多数人是反过来的——欠别人的,能拖就拖;自己的错,能辩就辩。卫峰不拖,也不辩。他还了,用命还的。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好人。但这是人格意义上的完人。
一个底层人,可以对一张饭票记一辈子,可以为一次失误搭上一条命。他做的事法律容不下,但他做人的逻辑,干净到挑不出毛病,是人性的自然光辉。
三个人,三种活法。王秀义为自己的孩子活,不问对错。卫峰为自己的恩和债活,不求宽恕。廉加海为脑子里一个叫"正确"的东西活,差点把自己爱的人全部搭进去。王秀义和卫峰,是"人性自然"。
电影叫《森中有林》。森林,是让生物繁衍生息的地方,没有正确的"规则",保护活着是一切“正义”之母。
电影之所以让人纠结,就是人有不同的想法,这仅仅是我个人之思,朴素之情,凡人之见,不作定论。
法律为人用之,而非神像让人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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